讀經:出二七20~二八5
壹 神是光,並且在基督裏的信徒作爲神的兒女乃是光的兒女—約壹一5,三1,約十二36,弗五8:
一 光是神在祂彰顯裏的性質—約壹一5。
二 光是神的照耀,神的彰顯;當神得着彰顯的時候,那個彰顯的性質就是光—5節。
三 神是光,所以我們這些神的兒女,也是光的兒女;我們已經信入這光,成爲光的兒子—弗五8,約十二36。
四 在光中行如同神在光中,就是在神聖的光中生活、行事並爲人;這光就是神自己—約壹一5,7。
貳 按豫表,在神的聖所裏點燈表徵基督徒正確的聚會—出二七20~21:
一 帳幕是神居住的地方,也是以色列人聚在一起的地方;因此,稱爲『會幕的帳幕』—四十2,34,二五8,利一1:
1 每當我們作爲召會聚在一起時,這個聚會就是神的居所—太十八20,弗二21~22。
2 我們的聚集就是神的聖所—出二五8,林前一2上,三16,十四25~26。
二 正確的聚會乃是點燈,就是發出光來;我們在召會聚會中所作的每件事,都該使聖別的光上升—出二七20,路十一33。
叁 點燈是祭司的事奉—出二七21:
一 在聖所裏需要聖別的人來點聖別的燈。
二 祭司是絕對爲着神的人,他完全被神據有,他的生活和爲人全是爲着神;他在每一方面、每一種情形下的惟一興趣乃是神—彼前二5,9,啓一6,五9~10。
三 點燈的人乃是被神據有、被神浸透、且絕對爲神而活的人:
1 這樣的人在聖所裏所說、所作的就是點燈;他一切的行動都是點燈。
2 當聖別的祭司在召會聚會中說話時,燈光就上升,聖所也就滿了光—出二七20,林前十四19,太五14~16,可四21。
肆 聖所裏的光不是天然的光,也不是人造的光,乃是神聖的光,聖別的光,真光,就是神自己—約一4~5,9,約壹一5,啓二一23~24上:
一 今天的基督徒因着許多種天然和人造的光而分裂—賽五十10~11,林後十一14。
二 爲着基督身體的建造,我們必須在獨一、真正的光底下生活並行事;這光就是我們那救贖並照耀之神的光—啓二一23,約壹一5,7,弗五8~9。
伍 神的光是在聖所裏,在這光中,我們必得見光,並看見事情的真相;我們看見神所看見的,並認識祂的道路—詩三六9:
一 『神阿,你的道路是在聖所中』—七七13:
1 神的道路隱藏,祂的路徑同祂的腳蹤無人知道—19節。
2 祂的道路啓示在聖所中,也就是在我們的靈和召會中—弗二22,提前三15。
3 我們運用靈並活在召會裏,神的道路對我們就清楚了。
二 『我思索要明白這事,眼看實係爲難;等我進了神的聖所,我纔看清他們的結局』—詩七三16~17:
1 我們一在聖所裏—在靈裏並在召會中,就會對情形有另一種看法,有特別的領會。
2 在我們的靈裏並在召會中,在神的光照之下,我們得着神聖的啓示,並得着一切問題的說明。
陸 每當我們在召會的聚會中經歷真正的點燈,就會有一些成分—三一神的具體化身、神聖的性情、耶穌拔高的人性、和基督的靈—西二9,彼後一4,羅一3~4,八9:
一 神的聖所裏的光乃是出自燈臺;這燈臺表徵三一神的具體化身—出三七17。
二 光來自金,就是基督神聖的性情—約一1,八12,彼後一4。
三 基督固然是金的(神聖的),卻是在祂那由燈芯所表徵之人性裏,因油而焚燒。
四 油表徵神的靈,經過了過程成爲基督的靈—羅八9:
1 油是從橄欖樹來的,而橄欖樹表徵基督—十一17,士九9,詩一○四15。
2 正如橄欖經過了過程,產生橄欖油,神的靈也是經過了過程,包括成爲肉體、人性生沽、釘十字架和復活,成爲基督的靈—羅八9。
3 我們在聚會中無論發表甚麼,都必須有純橄欖油—林前二12~13:
a 我們需要在基督的成爲肉體、人性生活、釘十字架和復活裏,經歷祂作橄欖樹;這意思是,基督所經過的這些方面必須成爲我們的經歷。
b 我們需要十字架在我們裏面作工,使我們有純橄欖油,就是經過了成爲肉體、釘十字架、並進入了復活的油—林後一8~9,四10~12,腓三10~11。
五 在聖所裏聚會點燈,包含了我們基督徒生活屬靈經歷的每一方面—加二20,腓三10,林前六17。
柒 祭司在神的聖所裏點燈的資格,乃是祭司的衣服所表徵基督的彰顯—出二八1~5:
一 祭司衣服的意義,乃是祭司體系所彰顯的基督:
1 我們不僅有基督作三一神的具體化身、基督神聖的性情、基督拔高的人性、和基督的靈帶着基督所經過之過程的一切步驟,我們也有基督的彰顯。
2 祭司在神的聖所裏點燈的資格乃是基督的彰顯。
二 衣服表徵祭司體系所活出的基督—4節,加三27。
三 祭司的衣服主要是爲榮耀爲華美,表徵基督神聖榮耀和人性華美的彰顯—出二八2:
1 榮耀與基督的神性(祂的神聖屬性)有關;(約一14,來一3;)華美與基督的人性(祂的人性美德)有關。
2 基督的神性,由祭司衣服上的金所豫表,是爲着榮耀;祂的人性,由藍色、紫色、朱紅色線和細麻所豫表,是爲着華美—出二八5。
3 我們過彰顯基督神聖榮耀和人性華美的生活,就得着聖別,並彀資格在神的聖所裏完成祭司點燈的事奉—二七20~21。
捌 信徒聚集的目的就是要有神的聖所,其中有合格的祭司來點燈,使我們有基督不同方面的異象,並看見進入在神裏面之基督深處的路—二五23,31,三十1。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