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們的信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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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方召會所肯定的信仰,就是所有信徒的共同信仰:
一封公開信
衆地方召會與水流職事站
關於李常受之教導的陳明
地方召會所肯定的信仰,就是所有信徒的共同信仰:
聖經是神的話,逐字都是神的默示之下所寫成(
提後三16
),是神給人完整並惟一神聖啟示之寫作(
申四2
,
十二32
,
箴三十5~6
,
啓二二18~19
);
這一位神是獨一無二(
申六4
,
林前八4下
,
賽四五5上
),卻又是三一的—父、子、靈(
太二十八19
),從永遠到永遠,都同時共存(
太三16~17
,
林後十三14
)且互相內在(
約十四10~11
)於三個彼此有別又不能分開的身位裏。
基督是神的獨生子(
約一18
,
三16
),甚至是神自己(
約一1
),祂藉着成為肉體(
約一14
)成了一個真正的人,兼有神性和人性(
羅九5
,
提前二5
),此二性結合於一個人位,並一直保持區別,沒有混淆或改變,也未形成第三性;
基督為我們的罪死了,帶着身體從死裏復活(
林前十五3~4
,
徒四10
,
羅八34
),被高舉到神的右邊作萬有的主(
徒五31
,
十36
),並要作新郎回來迎娶召會作祂的新婦(
約三29
,
啓十九7
),並且作萬王之王管理列國(
啓十一15
,
十九16
);
救恩是惟靠恩典,惟藉着信,惟在基督裏(
弗二5
,
8
)並在祂完成的工作裏,使我們在神面前蒙稱義(
羅三24
,
28
,
加二16
),並使我們重生,成為神的兒女(
約一12~13
);
召會是基督獨一的身體,基督工作的結果(
弗一22~23
),由基督裏所有的真信徒所組成(
羅十二5
,
林前十二12
),並且照著新約的啟示,在時間和空間裏顯為眾地方召會,每一地方召會包括在該城市裏所有的信徒,無論他們在那裏聚集,或如何自稱(
林前一2
,
帖前一1
,
啓一11
);
召會是基督獨一的身體,基督工作的結果(
弗一22~23
),由基督裏所有的真信徒所組成(
羅十二5
,
林前十二12
),並且照著新約的啟示,在時間和空間裏顯為眾地方召會,每一地方召會包括在該城市裏所有的信徒,無論他們在那裏聚集,或如何自稱(
林前一2
,
帖前一1
,
啓一11
);
註解
一封公開信
衆地方召會與水流職事站 關於李常受之教導的陳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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