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們的信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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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2013-10-05,
  • 上傳者: Kuann Hung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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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封公開信
衆地方召會與水流職事站
關於李常受之教導的陳明
 
地方召會所肯定的信仰,就是所有信徒的共同信仰:
1.
聖經是神的話,逐字都是神的默示之下所寫成(提後三16),是神給人完整並惟一神聖啟示之寫作(申四2, 十二32, 箴三十5~6, 啓二二18~19);
2.
這一位神是獨一無二(申六4, 林前八4下, 賽四五5上),卻又是三一的—父、子、靈(太二十八19),從永遠到永遠,都同時共存(太三16~17 , 林後十三14)且互相內在(約十四10~11)於三個彼此有別又不能分開的身位裏。
3.
基督是神的獨生子(約一18三16),甚至是神自己(約一1),祂藉着成為肉體(約一14)成了一個真正的人,兼有神性和人性(羅九5提前二5),此二性結合於一個人位,並一直保持區別,沒有混淆或改變,也未形成第三性;
4.
基督為我們的罪死了,帶着身體從死裏復活(林前十五3~4徒四10羅八34),被高舉到神的右邊作萬有的主(徒五31十36),並要作新郎回來迎娶召會作祂的新婦(約三29啓十九7),並且作萬王之王管理列國(啓十一15十九16);
5.
救恩是惟靠恩典,惟藉着信,惟在基督裏(弗二58)並在祂完成的工作裏,使我們在神面前蒙稱義(羅三2428加二16),並使我們重生,成為神的兒女(約一12~13);
6.
召會是基督獨一的身體,基督工作的結果(弗一22~23),由基督裏所有的真信徒所組成(羅十二5林前十二12),並且照著新約的啟示,在時間和空間裏顯為眾地方召會,每一地方召會包括在該城市裏所有的信徒,無論他們在那裏聚集,或如何自稱(林前一2帖前一1啓一11);
7.
召會是基督獨一的身體,基督工作的結果(弗一22~23),由基督裏所有的真信徒所組成(羅十二5林前十二12),並且照著新約的啟示,在時間和空間裏顯為眾地方召會,每一地方召會包括在該城市裏所有的信徒,無論他們在那裏聚集,或如何自稱(林前一2帖前一1啓一11);
註:
一封公開信 衆地方召會與水流職事站 關於李常受之教導的陳明
http://an-open-letter.org/ch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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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-10-05 19:27: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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Kuann Hun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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