壹 三一神作三部分人的生命,爲著完成神永遠的定旨
一 神永遠的定旨就是神在已過的永遠裏,為 將來的永遠所定的永遠計畫─弗三11:
1. 神的定旨是要得 召會,就是基督的身體 ,藉此彰顯祂自己─弗一22~23。
2. 神在宇宙中的定旨,乃是要作出一班人和祂一式一樣;這就是聖經裏專一的題目─約一12~13,約壹三2。
3. 神永遠定旨的完成,乃是藉 神聖 的生命分賜到祂所揀選並救贖的三部分人裏;神的生命作到人裏面,就在人裏面起新陳代謝的作用,使人變化而在生命、性情、和彰顯上與神一樣─約三15,約壹五11~12,林後三18,羅八29。
二 三一神作三部分人的生命,這思想貫穿整本聖經,從創世記直到啟示錄─創一26~27,二8~9, 16~17,啟二一1~2, 10~11,二二1~2, 14:
1. 為著完成祂的定旨,神要作活水的泉源,滿足祂的選民,使他們得享受─耶二 13。
2. 神聖的生命可視為神首要且基本的屬性─弗四18,羅八2。
3. 三一神已經經過過程並終極完成,為要將祂自己分賜到我們裏面作生命─約一14,十二24,二十22,七37~39,羅八11。
貳 生命的認識
一 基督作為生命乃是生命樹的實際,生命樹是宇宙的中心─創二9,約十四6,十五1。
二 我們需要看見神的生命在人裏面所遇到的難處,就是: 我們不認識我們人的觀念乃是黑暗的; 假冒; 悖逆; 我們天然的幹才;這些難處在我們身上,只有一個解決辦法,就是我們必須經過十字架,讓十字架來破碎。
三 我們需要看見神的生命在我們身上所遇到主觀的難處,就是我們心思的難處、意志的難處、以及情感的難處;神的生命從我們身上活不出來,就因我們這個人是難處;所以我們需要被破碎,天天得以加強到裏面的人裏,使基督安家在我們心裏。
四 我們需要看見生命的道路─太七13~14:
1. 生命的道路就是死路;甚麼時候基督的死在我們裏面運行,基督的生命在我們身上就有出路─林後四10,腓三10,加二20。
2. 我們乃是藉 那靈經歷基督的十字架─五 16,羅八13,出三十23~25,腓一19。
五 我們必須有異象,看見神的生命如何能從我們裏面活出來:
1. 我們需要領悟並認識神的生命在我們裏面;(西三4,羅八10;)也需要看見我們天然的人,就是我們的人位,是神生命的攔阻。
2. 我們需要看見自己這個人已經釘在十字架上,並且恨惡自己;我們越看見神、認識神並愛神,就越厭惡自己並否認己─西三3,羅六6,伯四二5~6,太十六24。
參 我們一切的事奉必須是由神發起
一 我們在召會中一切的工作和事奉,必須是神所發起的,並且必須照 祂的意願來作;否則,我們在事奉神的事上,就有了干犯聖所的罪孽─民十八1,羅十一36。
二 亞伯照 神的啟示,憑信獻上祭物;(來十一4;)挪亞照 神的吩咐事奉神,方舟裏的每一個尺寸、每一個造法都是神自己定規的;( 7;)亞伯拉罕照著神的顯現事奉神;( 8~10;)摩西照 神的指示事奉神,拯救以色列人,並且照著神的模型建造會幕;(八5;)大衛敬畏神,與神合作,讓神作事;(徒十三36上;)保羅照他在被征服的轉變時所見的異象而事奉。(徒二二8, 10。)
肆 召會的性質
一 召會是神聖的,『基督的』,『復活的』,屬天的:
1. 『神的召會』 (林前一2)這發表不僅指明召會屬於神,也指明召會必須有神的性質。
2. 每一個地方召會必須是基督的召會;(羅十六16;)召會是基督的純產物,(弗四15~16,創二22~24,弗五30~32,)只有一種元素—基督的元素。(西三10~11。)
3. 召會是在基督的復活裏並憑 復活的基督造成的新造,因此是『復活的』;(加六15,林後五17;)召會乃是在基督的復活裏產生,並且憑基督的復活生命繼續存在,因此是耐死的。
4. 召會乃是在升天的基督裏;(弗一19~21,二6;)召會是屬天的,主要的意思是,召會乃是在神的權柄之下。(太二八18,但四26, 34~35。)
二 我們需要儆醒並忠信的保守召會的性質—太十三31~32。
三 召會是神與人的調和—弗三16~21,四4~6, 16:
1. 基督的身體是基督的擴大,就是那神與人調和者的擴大─一22~23,四16。
2. 為著召會生活,我們需要看見調和的靈─神聖的靈調著我們人得了重生的靈─這個異象─林前六17,羅八4。
伍 站在召會獨一的立場上,受基督身體的限制, 在同心合意裏有身體的感覺
一 我們必須站在召會獨一的立場,就是一的真正立場上:
1. 早期召會生活的實行,乃是一個城一個召會,一個城只有一個召會;沒有一個城有一個以上的召會—徒八1,十三1,啟一11。
2. 在一的真正立場上聚會,有四個特徵: 神的子民總該是一,不該有分裂;(詩一三三;) 神的子民該聚集到獨一的名裏,這名就是主耶穌基督的名,其實際乃是那靈;(太十八20;) 在新約裏神的居所乃是在我們調和的靈裏;(約三6下;) 我們敬拜神時,必須真實的應用祭壇所表徵之基督的十字架,(申十二5~6, 27,)單單憑基督來敬拜神。(太十六24,加二20。)
二 我們作為基督身體的肢體,站在一的真正立場上,必須受其他肢體的限制,不越過我們的度量—林前十二18,林後十13。
三 為著主在祂恢復裏,在地方一面並宇宙一面的 行動,我們必須在同心合意裏有身體的感覺—徒一14,二46,四24,十五25,羅十五6。
陸 爲著基督身體的實際與建造, 在基督獨一的元首權柄之下 活在基督復活的生命裏, 並在一切事上長到元首基督裏面
一 召會作為基督的身體,乃是完全在基督復活生命裏的生機體─西一18,約十一25,徒二24,啟一18,二8,腓三10。
二 基督是團體身體(召會)獨一的頭,也是所有個別信徒的頭;祂是我們各人直接的頭─西一18,林前十一3。
三 基督身體的實際乃是神所救贖、由神作成神人的一班人,他們不憑自己,乃憑另一個生命而活,這生命就是經過過程並終極完成的三一神─加二20,腓一19~21上,三10。
四 我們需要在一切事上長到元首基督裏面─弗四15。
五 基督身體的長大就是基督身體的建造─ 16節。